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
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,2025年第二季度我市纳入省监管清单1个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,目前已完成整治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公示期限:15个自然日
监督举报电话:4899961
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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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县(市、区) |
乡镇或街道 |
行政村(社区) |
水体名称 |
水体类型 |
涉及的自然村 |
水域面积:平方米 |
黑臭段地理位置信息 |
监管级别 |
黑臭成因 |
完成治理时间 |
治理后水体是否常年有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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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点名称 |
起点经度 |
起点纬度 |
终点名称 |
终点经度 |
终点纬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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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阜城县 |
古城镇 |
郝家庙村 |
郝家庙村南 |
坑塘 |
郝家庙村 |
2000 |
坑北 |
116.2 89131 |
37.8 82789 |
坑南 |
116.2 89277 |
37.8 82907 |
省级监管 |
f |
2025年5月 |
□常年有水 ☑季节有水 □常年基本无水 □己填埋 |
黑臭成因包括:a.农村生活污水污染;b.畜禽养殖污染(注明规模,畜禽名称参考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,如:鸡(50)猪(10));c.水产养殖污染;d.种植业污染;e.企业排污;f.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;g.底泥淤积:h.农厕粪污污染;i.其他污染问题等。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,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。
衡水市生态环境局
2025年6月18日